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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校区简介
    曲江校区位于校本部以南3公里处,即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开发区雁翔路99号。西临大雁塔,北望青龙寺,南倚杜陵万亩生态园,交通便利,环境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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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曲江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21日 00:00 发布人:李琦

曲江校区地处西安市城乡结合部,交通条件、治安状况、生活服务等情况较为复杂。作为开放式校区,四周均有建筑工地和村庄,闲杂人员较多。为了加强曲江校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区正常的教学、科学研究、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曲江校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曲江校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曲江校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加强校区治安管理,防止火灾,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优化校区治安环境。

第二条 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楼宇值守、路口设岗巡查、校区警车巡逻、重点区域联防” 的工作模式。

第三条 日常主要工作

1对师生员工进行包括思想、道德、纪律、法律、爱国爱校教育,减少违法犯罪,鼓励师生员工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2完善安全管理,化解内部矛盾,预防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重大案件发生;

3贯彻消防法规,防止火灾,杜绝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对校区内部发生的失窃、违章用电等事件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第四条 曲江校区师生员工应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校园秩序。不准破坏公物,不准参加打架斗殴,不准参加赌博,不准传播淫秽录像书刊。对违反规定人员要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或处罚,以至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校区各部门要协助保卫人员,作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并交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校区的安全保障及校区秩序管理原则是:以楼宇管理为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安全责任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校区内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 进入校区各楼宇的人员,应主动出示“出入证”、“工作证”以及其它有效证件,学生应佩戴校徽或主动出示学生证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应当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 在校区内各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防火安全责任书”、“安全管理责任书”布置、落实工作。任何施工单位进入校区施工需持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施工范围、时间等证明,经校区管理人员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和通行证,方可进场施工。

第九条 校区内各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文明施工。施工单位须主动将施工区与学生活动区隔离,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生活动区,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自行处理好建筑及生活垃圾,严禁乱堆、乱倒,严禁在道路上抛撒土块、石料等杂物,拉运过程中如有抛撒须及时清理。

第十条 严禁在校区内乱张贴、散发各种宣传品、印刷品;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区内设置安装音响广播;不得进行各种非法活动。

第十一条 严禁在校区内摆摊设点,从事各种经商活动;严禁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第十二条 在校区内发生重伤、非正常死亡或人身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事故时,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及时报警,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稳定情绪,协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 校区设立警务室、视频监控中心,校卫队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校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以及节假日要勤检查、勤巡逻,对违反校规的人和事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对进出校区的车辆、物资有权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第十四条 对发生人为的破坏事件,包括损坏树木、窃电窃水、校区周边围墙乱开口子、推倒围墙、翻墙越门等各种破坏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第十五条 凡在校区工作、学习、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自觉遵守该规定,违者将按照校纪校规以及有关制度给予处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曲江校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防火灾安全措施,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校区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工作。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及时报警和积极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校区各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条 严禁在易燃易爆及重点要害部位吸烟和动用明火。

第六条 严禁占用防火间距,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阻碍消防车通行。

第七条 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消防设施,或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

第八条 严禁在天燃气管道周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天燃气管道和其它设施,严禁随意开挖。

第九条 焚烧各种垃圾和物品须有人看管。存在火险隐患,必须早发现、早消除,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 对重视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校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整顿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三、曲江校区门禁制度

为了加强校区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秩序,特制定以下门禁制度:

第一条 校区保安人员行使对校区各路口的管理处置权,有责任和权力对进出校区的一切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通行管理。

第二条 校区全体师生员工应凭有效证件进入楼宇,门卫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第三条 外来公务人员和车辆均要服从管理。

第四条 严格控制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校区,确保校区安全。

第五条 校区保安人员要严格执法,文明执勤,遵循礼仪规范。

第六条 对拒不执行门禁制度的有关人员执勤人员要作好说服教育工作,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 遇有重大节日及活动,增加执勤人员,搞好优质服务,警惕坏人乘机作乱,确保万无一失。

第八条 遇有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要做到快速反应,门禁制度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曲江校区治安总值班制度

第一条 曲江校区治安总值班室设在警务室

总值班电话83399110

报警电话83399110

火警电话83399110

第二条 每班三人值班。

第三条 每班次为一昼夜24小时(除8小时工作外)。

第四条 接听电话要有记录,通话要简捷。

第五条 平常认真巡查,做好值班记录;遇有急、特、大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遇报警、求救等情况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置。

五、曲江校区警务工作处置规程

第一条 接到报警后,值班干部应迅速携通讯器材、警具等,带领保安队员赶赴案发现场,查看现场情况,确认具体位置。

第二条 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重大、紧急、一般及轻微事件。

第三条 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灾害性 (火警、匪警) 事件,必须做到:

1值班干部通知保安队长迅速集合全体保安队员,迅速控制现场、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

2根据情况拨打110119120等;

3通知上级单位和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人员到场;

4通知电工、水工、司机、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到场,并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绳子、梯子、房门钥匙、车辆、锯子、刀子等);

5重大事件可越级报告,并按具体预案操作。

第四条 公安人员、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后,服从现场调度,服从指挥、开展营救工作。

第五条 根据现场临时指挥小组的安排,全方位开展工作。任何人员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事件经过、伤亡、损失、等信息。

六、曲江校区火灾事故处置规程

第一条 接到火灾报警后,值班干部应迅速携带消防器材、通讯器材,带领保安队员赶赴火灾现场,查看现场情况,确认具体位置。

第二条 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级别。

1如属火势初期,立即组织人力实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查明原因,向上级汇报;

2如火势较大,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拨打火警报警电话119,同时通知电工到场、断电;值班干部立即集合全体保安队员控制现场,疏散人员,不致事态扩大,引导消防车辆,打开专用消防栓阀门;通知上级单位、领导到场;通知水工、司机、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到场,并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绳子、梯子、房门钥匙、车辆、锯子、刀子等);向学校等上级部门电话汇报火势情况;重大事件可越级报告,并按具体预案操作。

第三条 待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后,服从现场调度,服从指挥,开展营救工作。

第四条 根据现场临时指挥小组的安排,全方位开展工作,任何人员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事件经过、伤亡、损失等信息。

七、曲江校区安全巡逻规程

为了加强校区巡逻,确保校区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区秩序安全稳定,特制定保安队巡逻规程,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巡逻路线及巡查重点

1校区各路段、路口;

2巡查重点:学生餐厅、西一楼、西二楼、西三楼(学生公寓)西四楼、西五楼。

第二条 巡逻规定及要求

1巡逻路线必须严格执行,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夜间应加大巡逻力度;

2重点要害部位、周边围墙巡逻为两小时1次;

3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4注意警容风纪,按规定着装并佩带袖标,携带警具、对讲机等;

5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每日12:00—14:00点20:00—22:00点为重点时段,此时段内巡逻组应加大重点部位巡逻力度;

7巡逻期间应随时注意查看校区道路交通标志牌和消防设施是否被移动及完好。

第三条 巡逻队员职责

1接受师生报警,参加抢救、救助突然受伤、患病和处于无助状态条件下的人员并保护财物;

2遇外来、可疑人员特别是捡破烂的流浪人员要询问、盘查;

3及时发现和抓获犯罪分子,预防和制止犯罪;

4检查校区内下水井井盖是否有被破坏、盗取的现象;

5维护交通秩序,制止机动车辆的超速行使;

6注意及时发现隐患、火警、匪警,查明实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

7扶老携幼、提供咨询、热情服务。

八、西安交通大学曲江校区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校区安全稳定,特制定校区安全检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检查时间

寒暑假、“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一周进行自查,节后进行安全查验,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由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汇总。

第二条 检查方式

1责成校区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

2由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组织物业公司参加进行全面检查,以实地察看为主,主要检查校区治安和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

第三条 检查人员

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负责人 。

第四条 检查重点

校区内各重点部位为主的整个校区区域。

第五条 检查内容

1各部门安全制度及落实情况;

2各重点要害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节假日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3假日安全教育等;

4各单位假日施工、改造、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5防火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消防隐患,易燃、易爆品的存放是否合理合规等;

6重点要害部位、实验室和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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